涉县第三幼儿园2024年招生简章
时间:2024-07-03 09:54 来源:网络
根据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《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的文件精神,涉县第三幼儿园2024年招生工作安排如下:一、招生对象
2021年8月31日(含8月31日)前出生的年满3周岁幼儿。
二、报名时间
2024年7月5日。
三、报名条件和范围
(一)报名条件 1.户籍(A类) 户籍在城里村、滩里村的适龄幼儿。 2.住房(B类) 父母在第三幼儿园招生范围内购房。 3.经商(C类) 父母在主城区开办企业、经营公司或个体经商,但没有在主城区购房的适龄幼儿(营业执照办证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,且属于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)。(二)招生范围 1.迎宾街以东、迎春街以西、龙南路以南、滨河路以北。 2.龙南路以南、振兴路以北、电厂街以西、迎春街以东。 3.迎春街以东、贸易街以西、振兴路以南、滨河路以北。 4.城里村、滩里村户籍的适龄幼儿,及以上招生范围内北关村、南关村户籍的适龄幼儿。
四、招生办法
第一步:网上报名。7月5日,符合涉县第三幼儿园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,开始在“涉县招生”公众号上填报志愿,同时提交相关材料。
第二步:证件审验。7月6日,幼儿园会同户籍、不动产、房产、行政审批、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审查入园资格。对报名资料存疑的,通知家长携带证件原件到幼儿园现场验证或幼儿园入户调查。不符合入园条件的,通过“涉县招生”公众号推送信息告知家长。
第三步:分批录取第一批次:7月7日录取第一志愿。报名总数未超过本园招生计划10%(含10%)的全部录取,超过招生计划10%(不含10%)的,A类、B类幼儿全部录取,C类幼儿采取随机摇号方式录取,摇号时间通过“涉县招生”公众号推送信息告知家长。第二批次:7月9日录取第二志愿。
第一志愿录取后学位未满,招收第二志愿填报本园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适龄幼儿。报名总数未超过本园招生计划10%(含10%),全部录取;超过招生计划10%(不含10%)的,采取随机摇号方式录取。
第一志愿录取后学位已满,不再启动第二志愿录取工作。第四步:打印录取通知书。7月10日,通过“涉县招生”公众号向家长推送录取信息,家长可自行打印录取通知书。
五、收费说明
我园严格执行涉县发展和改革局、涉县财政局、涉县教育体育局《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》(涉发改【2019】46号)中省级示范园收费标准,预收保教费每生每月360元。
六、国家资助说明
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。凡在我园就读的脱贫家庭幼儿,孤儿、烈士子女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、特困救助幼儿,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及残疾幼儿,脱贫不稳定家庭幼儿、边缘易致贫幼儿、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幼儿,支出型困难家庭幼儿,事实无人抚养幼儿,低保边缘幼儿、其他低收入家庭幼儿,可享受相应资助政策。
七、温馨提示
1.家长关注“涉县招生”微信平台,正式入园前不要取消,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,并随时关注招生平台发布的信息。
2.2024年,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,家长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,一个幼儿身份证号只能报名一次,幼儿园按流程录取。其中对口两个及两个以上幼儿园的招生区域内适龄幼儿,可报两个志愿(具体招生范围、招生计划和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)若第一志愿招满,将不再启动第二志愿录取工作,请家长慎重填报。
3.请各位家长规范填写小区名称(见附件)。若所居住小区属于本园招生范围,招生简章中没有规范名称的,请联系幼儿园进行补充,联系电话18830852557。
4.请各位家长根据入园审验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手续,以备现场查验证件。凡提供虚假证件、虚假信息报名,一经查实,上报教育体育局取消在主城区幼儿园报名资格,并将有关线索提交公安部门。
5.证明材料必须在本园招生范围内,且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前。
咨询电话:杨老师:18830852557 王老师:13932038807
涉县第三幼儿园
2024年7月3日
附件1:涉县第三幼儿园招生范围一览表。
附件2:涉县第三幼儿园入学审验材料清单。
附件1:
2024年涉县第三幼儿园招生范围及对象一览表
招生
范围招生对象备注
迎宾街以东、迎春街以西、龙南路以南、滨河路以北清水湾嘉居、御湖天城、阳光海岸北院、北河市场家属院、金穗佳苑、城建家属楼、昱景蓝天、金源小区、涉县银苑、实小公寓(振兴路)、国税局家属楼、质检局家属楼、国土资源局家属楼、人行家属院(振兴路南)、联社家属院、化工总厂家属楼、永安小区、技术监督局家属院(振兴路以南)、城关镇商品房、绿苑、水利局家属楼(清凉)、振兴市场、物资回收公司家属院(振兴市场)、上清凉住宅小区、上清凉家属楼、上清凉迎宾小区、电化厂院内、砖厂生活区、电石厂家属楼(上清大队北一栋楼)、龙山一品花园、阳光云著小区、火车站家属院(迎宾街)具有房产的适龄幼儿。可在三幼、六幼、育才幼儿园之间选择填报两个志愿。
龙南路以南、振兴路以北、电厂街以西、迎春街以东县医院家属楼、鞋帽厂家属楼、小电厂家属楼、经委家属楼、轧钢家属院、工行公寓、蓝堡湾小区(西院)、领秀新城(西院)、老消防队商住楼、龙祥小区、150家属院(电厂路)、信用联社公寓(人民银行背后)、棉织厂家属院、涉城镇政府家属院、工信局家属院、联运小区、枫美雅居、开发公司小区等具有房产的适龄幼儿。可在三幼、二幼之间选择填报两个志愿。
迎春街以东、贸易街以西、滨河路以北、牌坊路以南和贸易街西侧临街南关建材市场、华龙小区、滨河市场小区、花卉家属楼、滨河市场、南关商务楼、祥和小区、沁园春小区、渊源嘉阁具有房产的适龄幼儿。可在三幼、一幼之间选择填报两个志愿。
迎春街以东、贸易街以西、振兴路以南、牌坊路以北外资办家属院、工商局家属院(贸易街)、商业局家属楼、玉带河小区、贸易街天庄住宅小区、游泳池市政家属楼(玉带湖)、阳光海岸、体育路永兴巷(粮食局家属院)、太行井业家属院(贸易街)、建行家属院、农行家属院、振兴路地税家属院、妇幼保健站家属楼(新世纪)、塑料厂家属楼、水利局家属楼(贸易街)、中行家属院、地矿局院内、房管所家属楼具有房产的适龄幼儿。
城里村、滩里村户籍的适龄幼儿城里村、滩里村户籍的适龄幼儿,及以上招生范围内北关村、南关村户籍的适龄幼儿。
【重要提醒】请各位家长规范填写小区名称(表中小区名称后括号中内容必须填写),有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提前打电话咨询。
附件2:
主城区幼儿园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清单
序号证件材料要 求
1学生与父母户口本能证明学生与父母关系。
2医学出生证明学生与父母基本信息与户口本一致。
3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与父母基本信息与户口本一致。
4
B类 房产证明①不动产权证(房产证)或正规购房合同(抵押)、房管局备案登记表。
②购房发票(二手房需提供付款银行流水)。
说明:小产权房需提供单位或社区出具的产权证明;属公租房的,需出具公租证明和租房费用票据;所有房证、票据姓名与户主姓名一致。
5C
类 经商证明①父母在涉县主城区从事个体经营的,需提供营业执照、店铺照片等凭证。营业执照姓名需与户口本姓名一致;
②父母在涉县主城区商场内租赁柜台的,需提供租赁合同、租赁费交款票据、水电费票据;
③营业执照、租赁合同办理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。
6公司执照
企业法人证
税费缴纳凭证父母在涉县主城区开办企业的,需提供公司执照、企业法人证、税费缴纳凭证。凭证、证件姓名需与户口本姓名一致,办理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。
说明:当所提供手续不能有效证明报名学生与户主关系时,需补充清单中未涉及到的其他证件(如父母结婚证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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